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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执法滥用职权
时间:2023-02-25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好:我是土方商标公司法人,也是公司授权土方商标的所有权利人,土方商标我们用了马上10年了,在我要办理续展的时候发现土方商标被撤销,来信我们也没有收到,公司的地址是我的住址,后来查询时因为有人为了要抢注土方商标要求撤三,在2020年的8月27日商标局做出了撤销商标决定,而土方的有效期是2021年的4月,我们每天都为了做一个品牌奔忙着,没想到就是一个撤三的发起没有任何的证据的情况下把我们所有的百万投入和一切努力变成了一张废纸,在本月的26号我去了商标局信访也没有任何的结果和回复,而且44579408.47115391两个商标马上就发证了,这两个商标违反了商标法50条一年内不能批类是撤销的商标,为什么我有天天使用的商标大量证据和马上续展都给撤掉,却保护恶意抢注不要撤三的证据。抢注商标的不做审查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44579408.47115391已注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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