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查员老师好,关于第41880326号商标的驳回原因不太理解,该商标的申请人已经在先注册成功了第32749450号商标,而且商标名称是一模一样的,怎么还会被驳回无效呢。烦请老师解答,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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