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变更、转让相关询问
时间:2023-02-24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为香港公司,先前注册商标均为采用分行名义,现想将分行商标均转到总公司名下。分行与总公司中英文名称均不同,但是分行与总公司共用一张商业登记证,公章也一致;现有如下几个问题:1、关于想将分行商标转到总公司名下这一业务是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还是转让商标?2、如果是转让,由于分行与总公司共用同一张商业登记证和同一公章,提交材料中的委托书和主体资格证明即商业登记证是否提供两份一样的即可?3、如若是进行变更,所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4、如果不需进行转让或是变更,那么后续以总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时,是否会因为企业名称不同从而导致分行商标构成总公司新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参考商标号:6874921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需提交转让商标申请,按要求分别上传委托书和主体资格证明。
问答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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