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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商标注册
时间:2023-02-2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我单位(徐州仁慈医院)于2020年12月6日在商标局注册第“51917417”号“仁慈医院”商标,今收到商标局下发发文编号为TMZC51917417BHTZ01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除近似外,还包含理由为:该标识中含有“医院”与申请人实际名义不符,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为做好我单位品牌战略,保护我单位商标品牌权益,因此,向商标局询问实际名义不符指向的具体意义。作为申请人的理解是否可以是:徐州仁慈医院必须以单位全称进行商标注册?盼复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必须已全称进行申报。 

问答日期: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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