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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
时间:2023-02-23    访问量:0

问题:

对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如果向商标局去函后,商标局是仅针对正在申请中的商标进行综合考虑,还是会对新法实施后申请并且已注册的商标一并进行审核,并予以无效宣告?

回答:

给综合处来函反映问题的,会有专门人员处理。

问答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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