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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超时不批准以网上形式立案
时间:2023-02-23    访问量:0

问题:

我申请“城车”商标(申请号44016819),2021年4月12日收到“驳回复审决定书”(成文2021年3月30日,发文2021年4月1日,在网上截图只能得到发文日,收到日没有)。决定书提示: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 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我在2021年5月10日向北京知产法院网上申请立案,被以超时为由拒绝(0412到0510是28天,并未超时),据说是“发文”日、“收到”日法院与商标局认定有别,目前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了,这给我造成很大的不便。恳请商标局迅速处理并回复。

回答:

请到评审页面留言询问。 

问答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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