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撤销错案
时间:2023-02-22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注册3类”妖恋“品牌商标,从注册到现在一直在使用,却被别人恶意投诉三年没有使用,被注销,而且我们公司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再者,3类”妖恋“商标的使用,从2018年就在国家药监局备案(只有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核,才能备案),希望商标局能够在审核商标是否三年使用,查询是否备案,如果在三年内备案了,一定是三年内已经使用,国家商标局不应该撤销其商标。而且恶意投诉的案件也很多,比如有个32类“顶呱呱”的商标,顶呱呱饮料一直在市场流通多年,同样在没有接到通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撤销。这样的错案不少,希望国家商标局的商标从业者能够重视,真正保护商标拥有者的权益。
回答:
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问答日期:
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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