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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申请商标,均被驳回,非常气愤。
时间:2023-02-22    访问量:0

问题:

2019年8月1日申请注册43类商标“温心家”,漫长的等待之后,被驳回,驳回理由是存在“温辛家”?这差距够大吧。2020年12月8日再次申请商标43类商标,“青藤时光”,漫长等待之后,再次被驳回,驳回理由:存在“青花时光”、“青蔓时光”、“青奢时光”、“青春时光”、“青春时光”、“青涩时光”、“青淳时光”、“青蛙时光”、“青辣时光”。用一大堆“青x时光”来驳回我的“青藤时光”?那我想问,其他人的“青X时光”是怎么通过的?我不服,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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