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一下商标在注册选择商品小类的时候是如何选择呢?举例,假如我选择了29类2901下面的一个商品类别:猪肉290142,那是不是意味着整个2901下面的产品后续如果涉及都是可以去使用的呢?还是说必须要单独选择出来,才能去用,没选的就不受保护,不能去用?请问尼斯分类表的选择上有相关的指导说明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问答日期:
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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