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驳回青岛农夫茶园有限公司对《荡芦斋》商标的申请
时间:2021-05-20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青岛农夫茶园有限公司法人秦昌华和我是朋友,我于2016年11月注册了黄岛区荡芦斋商行,平时一直宣传使用此名号,我的所有抖音名,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等都是按照荡芦斋宣传使用,所有商品名称也是按照荡芦斋使用,经过这些年的宣传推广,有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农夫茶园秦昌华平时也为我的《荡芦斋》产品点赞,作为和我交往了17年的朋友兄弟,他在未经过与我沟通的情况下,偷偷恶意申请注册该名称,假如该公司宣传使用该品牌,以后出现任何问题,公众会第一时间找到我,对我产生不利影响和损害,他的商标申请号是55033633,恳请商标从业者驳回,万分感谢!
回答:
55033633您询问的商标正等待实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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