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广东省汕尾市的一家已经在营生产并已经拥有大小养殖场地60个的集约规模性化黄牛养殖为主的畜牧产业,公司拥有员工130名,并与粤东地区的很多黄牛养殖散户有合作关系。公司是在广东省农科院的合作下和当地农户的盼望和响应,于2020年底开始养殖场地项目申报立项,走申报流程是今年初以来,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评审养殖场地,有无涉及环保,禁养等要求,到4月初才走完全部程序,4底才申领到营业执照,公司前身是在2015年开始收购当品相良好的黄牛作为本地黄牛改良繁育发展研究,养殖60多头本地黄牛的进行改良繁育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已经成功掌握了改良技术,改良后的黄牛受到粤东地区的养殖户喜爱,并将改良后的黄牛统称叫“粤东黄牛”,在我们当地已经家喻户晓,小有名气,也成为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尤其是在退役军人的负责下,把化整为零,基地加农户加公司的养殖方法,提倡养殖户适度规模,兼顾立体种养,有效的引导养殖户将低端种植业转化提升利用到循环养殖上面,使公司一度被养殖户“加盟”合作的方式,在短短5年间迅速发展壮大。存在问题是,公司负责人为省人省工省钱,全身心的投入到专业养殖繁育工作上,由于工作忙和欠缺知识产权意识,才导致此次被深圳市宸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钻了空子,在我们已经营运5年来正要规范产业化的时候,他委托北京语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恶意抢注,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也守法敬法,在多年来从事农村农业工作认为,在乡村振兴之际,农业产业兴旺为第一要素,需要我们党政认真细致维护和引导,此次被抢注,我看到了知识产权的弊端,像我们干实业的,要干成一个产业,形成一个区域认可的农业品牌很难,而这些所谓的农业科技公司,把我们已经形成做好的品牌却可以随意抢注,通过包装后进行合法化,这些无疑是对我们干实业的人来说是一个重重的打击。也是不合理的。我浏阅了商标法,发现商标法的”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和商标法的“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为此,我以一个助力乡村振兴的长期在农村工作的退役军人向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提出,就驳回深圳市宸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委托北京语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我已经使用存在的养殖产业“粤东黄牛”商标恶意抢注一事进行处理。避免阻碍我们发展乡村振兴和黄牛品牌产业的发展壮大,让我们安心于乡村农业产业振兴发展,带领更多的人脱贫致富。同时我也将向商标局依法申请本属于我们公司的“粤东黄牛”商标申请。也请商标局派人或来信当地调查核实我们的真实情况,防止被人抢注成功。请支持我们乡村振兴的实业企业。负责人电13692988059。急盼。此致, 敬礼 广东粤东黄牛养殖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广东粤东黄牛养殖有限公司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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