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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用商标
时间:2021-05-23    访问量:0

问题:

撤销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您可以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也可自行前往相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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