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个经营者从特殊渠道购买了一批某知名品牌电池的国外工厂生产,专供企业客户的裸装真品电芯,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在国内找人按照该品牌电池内销零售的版本印制了包装盒,仍使用该品牌的商标厂名等标识,实际销售价格也跟正品零售价格接近。这种情况下,正品电芯加上假冒的仿原包装,使用原厂商标标识,是否构成《商标法》的假冒注册商标?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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