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人抢注
时间:2021-05-27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公民,偶然的机会想注册一个洗衣液的商标,之前注册过一个“衣香坊”的商标,还在注册中,因为三个字的名字感觉不如两个字的顺口,想了好久,确定了“氢婷”两个字的商标,并查询没有注册,我于3月23号委托我朋友帮我设计初稿,24号提交了第三类注册申请,但是,后来几天查询得知,此商标已于23被别人提交,且也是提交的第三类申请,我不知道是我这里泄露了出去还是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假如是巧合,也未免太巧合了,如果是我跟别人一起想到的,被抢注还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个商标确实是我自己独自想到的,就差一天,被抢注的太巧合了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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