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的52531494商标,商标局于2021年5月10日引证第17724382的无效宣告商标驳回了我方申请,此商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4日在(2020)京行终7282号已做终审判决,无效宣告已生效。没有办法,我们公司需要增加复审流程,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浪费了公告资源,不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种这样?
回答:
17724382您询问的商标仍在评审流程,未无效宣告,请到评审页面留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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