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A公司向B公司采购商品,A公司想宣传一下品牌,所以A公司打算在B公司的产品包装上印刷A公司的商标,但是B公司的产品属于第29类11项的坚果,A公司的商标类别也属于第29类,但未包含第29类11项,A公司还能在B公司的产品包装上加商标吗?2、如果A公司在B公司的产品包装上加商标,对A公司、B公司分别有什么影响?有什么法律风险?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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