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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事宜
时间:2021-06-03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 您好!代理机构已收到商标局发文《第4643658号商标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电子版,请问电子版撤三使用证据的答辩窗口在哪?怎样提交电子使用证据呢?以及该商标的下载码主送给商标权利人文件,是否已经邮寄出来,能否提供下邮寄编号便于查询,若该商标的权利人收到下载码文件后,是否可以不做电子答辩? 是否能用纸质邮寄答辩?

回答:

商标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申请是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的,被申请人可选择在线电子答辩,也可选择纸件答辩。被申请人选择在线答辩的,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在【答辩绑定】通道中输入下载码/绑定码后,即可进行在线答辩。需要注意的是,下载码/绑定码绑定并完成电子答辩的,不可再纸件答辩。经过查询得知,纸质通知已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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