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方于2020年10月对第20358410号、第20795778号2件商标提出了撤三申请。根据商标局官网显示流程,这两件商标的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于2021年2月7日公告送达。故商标注册人的答辩绝限应为5月9日。请问目前商标注册人已答辩?何时可以下发撤销决定?感谢!
回答:
未提交回文,正在撤三实审中,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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