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盗版软件申请的软件著作权,商标,外观专利组合打击作者
时间:2021-06-05 访问量:0
问题:
长沙东州软件有限公司,周展康,恶意抢注我们公司龙明付,东州中粮-商标设计方案,有和他的qq邮件往来证据,铁证如山,侵犯他人商标设计的版权,请商标局无效他的商标。我2012年10月7日,发给他看一下,未经过允许,结果2天后,2012年10月9日以他们公司的名义抢注了,举报人:龙明付,电话:,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开通网上异议窗口,方便原创作者维权,降低原创作者维权成本,另外还有用盗版软件的界面申请的5个外观专利。通过专利法保护盗版打击原创,中国知识产权局是不是保护周展康的盗版行为。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