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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没到期一直在用收到别人发的连续三年未用的信
时间:2021-06-08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鞍山市洁净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今天收到顺程商标专利发来的信息,说有人举报我单位注册“洁净”商标连续3年未用的信,我们公司一直在用这个商标而且公司也一直在正常运行,这个商标注册有效日期到2024年12月20日到期,她说如果要撤销在期限内做答辩,否则视为放弃,此商标则判无效,委托费得3500元。我想要询问一下,我们一直在用这个商标,有人质疑我们就得这么麻烦花这么多的钱重答辩吗?

回答:

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提供使用证据国家商标局不收费。委托费请与代理机构协商。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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