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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德里盟约其他国家注册过的商标,在国内是否享有优先注册权?
时间:2021-06-10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在美国和日本都注册过的商标,现在想在国内申请,发现5月份已经有公司在申请注册了,如果我们公司现在也马上提前申请的话,是否享有优先注册权?在国外注册的相应资料可以提供。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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