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询问下,抄送方收到电子的撤三答辩通知,主送方没收到,这种情况下是否只能纸件答辩?纸件答辩的话送达证据是什么呢?是抄送方收到电子撤三答辩通知的发文时间吗?
回答:
通过网上申请提交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申请的,答辩期限计算均以被申请人收到的主送答辩通知书信封的邮戳日为准。申请人未收到退回至国家商标局的已送达公告日期为准,未退信与邮局核实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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