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申请号:508921891、商标驳回适用法律错误,未进行实质审查就草率驳回,增加商标注册成本(复审费);2、该商标是通过代理机构代理注册,却因为商标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中有“知识产权服务”就给驳回注册!!!3、该商标注册企业拥有这件商标的其他类别商标权,该注册为扩展性注册;4、该商标注册企业拥有数十件已核准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企业没有代理过一件商标注册业务(非代理机构、也未进行过商标代理备案);5、该商标注册企业主要是做产品设计研发和自有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是向客户收取收知识产权授权费、许可费、转让费、托管费等服务费用,并不涉及专利、商标代理业务,但确实有收知识产权服务费的经营需要。 本信访希望能撤回商标驳回通知,重审该商标,如此驳回,实难服众。 建议商标局严查代理机构和审查员串谋故意驳回的行为,这样不仅浪费了国家资源,又增加了商标注册人的成本和时间;以及建议严厉打击低价吸引注册和高价做复审的代理机构。(此条建议与本条信访无关,有感而发)
回答:
请您提供正确的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我局部署开展了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希望您协助提供具体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联系邮箱:dailiguanli@cnipa.gov.cn” 举报线索途径:一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搜索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登陆系统用户注册后可填写投诉信息,系统会直接转办地方局。二是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文了,行政执法类案件,包括商标代理的,可以拨打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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