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商标被同一人提了多次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时间:2021-06-19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审查员,您好!1、商标持有人同一商标被同一人在同一日提了7次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请问做撤销答辩的时候,是否可以只提交一次使用证据、答辩书,其余6次撤销答辩书上直接写详见第一次的使用证据及答辩书呢?2、请问同一人在同一日针对同一商标同一商品提多次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都是会予以受理?
回答:
1、当事人可以声明使用前案证据材料: 1、当事人于在先的撤三案件中,已经提交过使用证据,且相关使用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可不再重复提交。前案使用证据应在使用时间、使用的商品/服务、使用的商标标识三方面与本案一致或重合。 2、当事人需要使用前案使用证据的,应随《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回相关书面声明,说明前案(撤三案件)相关的申请号及商标注册号,以便审查员查询。未予以说明或说明不清晰无法查询的,视为本案未提交相关证据。 3、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了使用证据,同时声明使用前案使用证据材料的,如果前案证据材料与本案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审理时以本案证据材料为准。 2、以实际审查结果为准。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