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再许可问题
时间:2021-06-22 访问量:0
问题:
公司A把商标分别许可给了公司B、公司C 并做了许可合同备案并取得了许可备案号,现因经营需要, 需要公司B把该商标再许可给公司C并做许可合同备案 ,请问是否需要把原公司A许可给公司C 的许可合同备案撤回?
回答:
可以,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备案、许可人/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报送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1)《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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