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电子版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评审意见书
时间:2021-06-23 访问量:0
问题:
收到电子版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评审意见书因为电子方式提交的答辩,收到的电子版的“评审意见书”。评审意见书底部写着:申请人如对上述新的驳回事由有申辩意见,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连同本通知及信封一并提交我局。请问如何答辩呢?能电子方式提交吗?什么步骤
回答:
网上提交的驳回复审申请,后续流程都是以网上形式进行。有关评审意见书回文方式,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在我的待回文中输入商标注册号及案件类型进行检索,按提示进行回文。若有疑问,可拨打询问电话010-63218500转人工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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