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转让的官费,收据或发票,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可以代开吗?
时间:2021-06-23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请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事宜,除代理服务费,还支付包括商标申请费的官费。450/个。请问该官费的发票可以由该服务公司开具吗?如果可以,该服务公司可以开专用增值税发票吗?
回答:
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可以入账报销。各单位接收票据后,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票据真实有效,防止票据重复入账报销。 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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