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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问题
时间:2021-06-23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好,商标移转中转让方的公司注销了,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我们去商标大楼去提交纸质的移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商标 局下发的是证明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呢?

回答:

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其他常规材料请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查询。纸质提交申请核准后下发纸质版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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