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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答辩问题
时间:2021-06-23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好,关于第15135850A号38类商标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代理机构收到电子抄送件,申请人未收到纸质主送件,电话询问商标局说主送件于7月13日被退回,纸质答辩可以使用抄送件通知书的打印件,无须提交信封,绝限时间按照7月13日开始计算,请予以确认,是否可以这样操作。如不能,请告知具体操作方式,感谢。

回答:

可以使用抄送件通知书的打印件,无须提交信封。送达公告加30日视为送达开始计算回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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