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答辩正副本不一致
时间:2021-06-25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本人注册的第45832890号商标被人提了异议申请,现收到答辩通知书及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我方想要答辩,但是其提供给我方的证据上注明正副本不一致,很多证据仅在正本中提供,却未在副本中提供,明显是故意为之,造成了信息不对称,我方无法看到完整的证据,无法证实证据真伪,无法针对性的答辩,极其被动。想要询问下商标从业者,异议申请提供的正副本不是要求一致吗?为啥他提供的正副本不一致却能受理。我方无法看到对方完整的证据,应该如何针对性的答辩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异议人有交涉密声明,相关文件不宜公开,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声明,所以正副本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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