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致国家商标局综合管理处: 我是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傅传:(“皮德康” 品牌商标持证使用人 )。 “皮德康”品牌商标系皮德康(男,汉族,户籍地:湖南省阳罗州镇湖南路23号(该同志于2017年6月份去世)同志于1979年开始在阳罗生产面条,以皮德康品牌经营,并于2015年2月11号申请注册“皮德康”30类商标,经近四十年形成。2017年去世后,其品牌事业由女婿傅立秋(男,汉,户籍地:沅江市阳罗州镇湖南路35号)继承,其品牌商标由其外孙傅传持有。合法使用人,傅立秋(沅江市皮德康阳罗洲镇面条加工厂 经营者),傅传(沅江市黄茅州镇皮德康面条加工厂 经营者),黄亮(沅江市黄茅州镇面条加工厂 经营者)共同使用。皮德康品牌深入消费者心中,皮德康品牌已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皮德康品牌,在湖南益阳市、沅江市、南县等周边地市影响力高,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商标持有人傅传已申请阳罗皮德康等品牌共9个(注册号:16361374、54739829、49935081、49935434、49967709、49966310、49967430、49963123、49964490)进行保护。 侵权罗胜武:(自然人独资企业;湖南腾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王武:(益阳皮德康粮油有限公司(湖南腾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企业) 公司法人)。以上两法人系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5月7日成立电子商务公司至今,恶意注册本人长期使用、知名度高极高的商业品牌共38枚不同类别的商标(本人已异议4个,共公示20个)本人已经没有能力和精力继续异议,更为严重的是,异议成功后他注册的更多,给本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压力,为此我可能破产,几代人的心血白费了。搞乱了经营秩序。1、侵权人:益阳皮德康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8月27日注册成立,剽窃我品牌字号“皮德康”用于公司字号;公司成立后抢注了与“皮德康”商标有关的(注册号:1,49876167(已公告)、2,51099326、3,51421488(已公告)、4,51424854(已公告)、5,51403235(已公告)、6,51789340(已公告)、7,52383263(已公告)、8,52382913(已公告)、9,52559774(已公告)、10,52555855(已公告)、11,52544857(已公告)、12,52750586(已公告)、13,52734605、14,52744926(已公告)、15,52735849(已公告)、16,52727928(已公告)、17,52730487(已公告)、18,52740556(已公告)、19,52810826(已公告)、20,53538999(找其提出已异议后注册)、21,53533252(找其提出已异议后注册)、22,55096007(异议后重新注册)、23,55071704(异议后重新注册)商标共23枚。侵权人:湖南腾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5月7号成立,成立后抢注了“阳罗皮德康、皮德康”(注册号:48176679(已异议)、48700544(找其提出已异议后注册)、49031385(已异议)、54619601(异议后重新注册)、54605517异议后重新注册))5枚商标。 本人已无精力和经济能力继续异议 ,请商标局局依法维护本属于我的“皮德康”品牌权。也请商标局派人或来信当地调查核实我们的真实情况。支持我们合法经营。急朌!敬礼!联系电话:。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反映情况,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一号,收件人:综合处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