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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电子申请文件不清晰问题
时间:2021-06-2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近期提交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理由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清晰”,经与商标局书审科核实,以其中一件申请56948869为例,查询结果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第二页起为完全看不清文字。但我们公司的该批申请在电子提交后的校核阶段,每一件申请都单独下载打开过提交的主体资格文件,均不存在问题。书审科称可能是数据转移的问题,让我们致电计算机处,但询问电话一直无法打进。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们代理方提交的文件在提交后下载检查时文件明明没有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所谓“数据转移”的问题呢,这种由网申系统产生的审查问题,不应该给代理机构一个补救的机会吗?望商标局可以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回答:

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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