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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中的答辩绑定码
时间:2021-07-02    访问量:0

问题:

客户委托商标代理公司进行撤三答辩,代理公司只凭借 官方抄送给代理公司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通知书”电子版,可以进行电子撤三答辩吗?(官方主送申请人的撤三答辩通知书,申请人因意外丢失原件,无法取得纸质的答辩通知书中的“答辩绑定码”)

回答:

无答辩码,无法电子答辩,只能纸质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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