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有702647号商标,注册的商品有冷离器。冷却器。冷风机,轴流风机,冰槽,蒸发器等商品,按照商标局相关规定冷风机,轴流风机应归类11类06小类,冷离器。冷却器冰槽归类于11类05小类,蒸发器在11类07小类。但是我们公司增补这三个小类的商品却被驳回,也去过商标局办事大厅就是没有答案。在这留言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感谢!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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