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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注册正在使用的商标会被撤销
时间:2021-07-05    访问量:0

问题:

我的第十一类梵谛诺商标正在使用,为什么会被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撤销,注册商标多不容易,我们做产品干实业多不容易,哪有时间老盯着商标,怎么能被那些黄牛商标贩子这么折腾,希望政府能为我主持公道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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