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在提交第54083419号申请时,同步对引证商标提出了撤三,在申请时有提交暂缓,随后也将纸质暂缓文件通过EMS递交到商标局综合处,为什么现在我们商标还是驳回了,没有等待暂缓申请呢?之前提交的都已经暂缓了?是否是商标局遗漏了?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提交暂缓申请需商标申请人与撤三申请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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