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使用的4861405号商标近期被要求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但我们登陆商标局网络以后使用下载码下载电子答辩材料时,显示撤三业务不提供下载,请问我们公司该如何进行网上电子答辩?感谢!
回答:
被申请人选择在线答辩的,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在【答辩绑定】通道中输入下载码/绑定码后,即可进行在线答辩。需要注意的是,下载码/绑定码绑定并完成电子答辩的,不可再纸件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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