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商标为什么可以多次注册
时间:2021-07-10 访问量:0
问题: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即相同的商标不予注册。然而:1、2018年2月21日注册的商标号为“19504838”的商标;2、2017年11月21日注册的商标号为“21409269”的商标;3、2019年12月7日注册的商标号为“34989277”的商标;三个商标均注册成功。我方请求解答:1、第1、2项的商标和第3项商标是否相同?如果是相同的,为什么均给予注册?2、目前商标局同意注册,是否认为第3项商标与第1、2项商标在法律上(即商标局审查标准上)不存在相似?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以上三件商标为同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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