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从业者好:最近收到一个驳回通知令我感到匪夷所思,本公司自2015年开始申请商标并核准通过,随着业务的开展和商品包装的更换,分别又在2017年和2019年在同一类目注册了相同名称不同字体的商标并且都核准通过,今年1月本公司又更换了字体进行了注册,但是遭到驳回。驳回理由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使用在其余商品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们的商标名为:某一个字加上产品名称,是具有区分性的。为什么之前三个都注册成功了,今年注册就驳回了?我查询了跟我类似情况的,别人也注册成功了,为什么我的就驳回了呢? 虽然我可以采取复审的方式来争取,但是复审费用高昂,我认为这个完全是审查员不够专业造成的,不应该由我们注册人来买单。现在商标注册已经很难了,希望商标局能加强对审查员的培训。避免错审的情况,感谢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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