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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撤销他人已注销公司的商标
时间:2021-07-14    访问量:0

问题:

Hi 知识产权局您好: 想询问一下, 我们公司在注册商标被驳回,原因是有近似商标,经查近似商标的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3日注销。那请问我们公司可否申请注销对方的商标,之后我们再次申请呢? 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资料? 费用是多少? 可否网上申请,还是一定要去现场? 盼复,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您可以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也可自行前往相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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