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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驳回恶意注册54358299号、54340016号商标
时间:2021-07-14    访问量:0

问题:

南通雷龙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抢注13526811号富新 FUSSIN商标,在商评字[2021]第0000039671号《关于第13526811号“富新 FUSSIN”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被认定我对我们公司驰名商标的抢注,且其注册五百七十余件标识不相同,与他人品牌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标,而被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予以无效宣告。      但该企业,在2021年03月16日继13526811号富新 FUSSIN商标无效宣告之后,又同事接报两个富新 FUSSIN,申请号54358299、54340016,公然藐视法律,挑衅我们公司。      因此,特向商标局说明情况,对既已认定的事实,虽其反反复复申报,亦予以一贯处理,对其他恶意再注册的两个富新 FUSSIN商标予以驳回。

回答:

54358299、54340016正在实审流程,以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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