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类型商标注册被驳回
时间:2021-07-14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文字为:辰光儿童心理询问中心。第44项被驳回,但是我对被驳回的理由有异议,我们注册的项目为44项,驳回理由是我们与43项及43项当中已删类似群相似,请问这些已删类似群和我们注册的有什么关系?希望能给出一个驳回的理由,以及评判标准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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