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老师,您好!我们在做撤三撤回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补正通知书,要求补正的内容是“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不一致”。撤三的签字人和撤三撤回的签字人确实不是同一人,但经与客户询问两人均已离职,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进行补正(撤三和撤三撤回的申请人均为外国公司)?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补正时候提供该员工离职证明材料。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