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去函回复时间有明确期限吗,错过时间怎么办?
时间:2021-07-19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农博智选”“农博好物”商标局老师审核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已于2021年7月11日显示商标局综合处已签收(运单号:1405481898516),但一直未回复,由于所涉及的商标较多,共70件,复审截止时限又短,请问何时能有回复,可通过何种途径查询进度? 复审时间马上截止了 请问下综合处去函有没有明确的回复时间,综合处去函一直未回复,如果错过复审时间怎么办?
回答:
给综合处来函反映情况的,会有专门人员处理,无明确时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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