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商标问题
时间:2021-07-20 访问量:0
问题:
“网安卫士(济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此商标申请人,将网络安全行业知名开源产品、国外产品注册为商标,其目的不可得知,但此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网络安全行业的健康、正态发展,同时严重侵害了开源软件作者对于维护我国网络安全的拳拳报国之心和基本权益。主席同志在 2014 年讲过:“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此公司公然做出此等行为,是对党维护我国公民正当权益以及行业良性发展的恶劣挑衅!基于 “国知发办函字〔2021〕35号”文第二节中:(五)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六)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七)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 恳请对“网安卫士(济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的多个白底黑字的商标进行注销,以正视听!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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