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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的商标被撤销
时间:2021-07-19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武汉的一个小公司,我们公司的17262786号”云昌“商标是2019年12月到手的,2020年1月武汉爆发新冠肺炎疫情,4月武汉解封,我们4月回到武汉,5月就开始使用此商标,前期是联系广告公司定制了一批标签,后来又跟厂家签订生产合同,2020年5月后就一直在使用此商标,2020年10月江苏云昌科技对”云昌“商标提出撤三,我们积极提供使用证据,包括标签定制记录,拼多多网店及美团网店商品订单记录及评价截图,和厂家签订的生产合同等,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评审老师对我们公司提供的证据没有采纳,判决撤销商标,对此,我们深切感到冤枉以及无力,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老师再仔细评审证据,保护商标持有者的合法权利,感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处于撤三复审形审中,具体以审查结果为准,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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