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商标局主送撤三答辩通知给商标注册人,抄送给代理公司,均为纸质文件。但两份文件的送达邮戳往往不一致,有一个时间差。请问答辩起算时间是必须以商标注册人收到的那份送达邮戳起算?还是以代理公司收到的那份起算也可以?感谢您!
回答:
以主送申请人的送达日期为准开始计算答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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