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被异议后,已经过了异议答辩时间,也未进行答辩,出裁定结果一般是多久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国家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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