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之前仅对转让人是中国主体的案件要求同意转让声明上签字并盖章,但我们公司近期提交的转让人为韩国主体的第42867414号商标转让案下了补证通知,要求转让人及受让人均需签字并盖章。1)请问以后不管转让人是中国还是国外主体都需要签字并盖章吗? 2)受让人(国内或国外主体)也都需要签字并盖章吗?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都需要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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