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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公告第49974588号商标图居然与空军臂章高度相同
时间:2021-07-28    访问量:0

问题:

该商标不应通过初审,请知产局撤销该商标初审公告。1,该商标图案外框与空军臂章盾形图完全一样,仅用红色线框取代蓝色线框;2,该商标内主要组成要素飞机螺旋桨及翅膀图案完全一样;3,该商标显著图案橄榄枝与空军臂章完全相同,特别是细微的隔段细线完全相同;4,整体蓝色与空军空勤臂章颜色完全相同。综上,该图案组合与空军空勤臂章除无五角星图以外,申请人将商标文字部分嵌入臂章原军种名称处。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不应获得审核通过,请驳回申请,以免给空军广大军人及该军种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请商标局务必仔细审查。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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